王子龙律师亲办案例
借贷纠纷帮助债务人减少近800万元损失
来源:王子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28
浏览量:1021
案件类型:商事仲裁 文书字号:(2019)海仲案字第629号
审理机构:海南仲裁委员会 审理程序:商事仲裁
审理时间:2020-5-25 仲裁人员:聂友峰、刘瑞兴
首席仲裁员:高富强

案情简介:申请人白某依据仲裁条款申请海南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李某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50万元及利息1039.5万元(暂计),在仲裁庭庭审后白某撤回人民币本金284万元及相应利息的仲裁请求。本律师作为被申请人李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明确指出白某的仲裁请求中本金部分284万元为债权转移所产生的,但是该债权转移并未提交相应证据,不应在本案中处理,白某遂撤回该部分的仲裁请求。仲裁请求中对于利息的计算标准本律师向仲裁庭提供了应当按照借款本金数额分段计算并按照民间借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息的计算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观点均被仲裁庭采纳并写入仲裁裁决书。最终,仲裁庭出具仲裁裁决,被申请人李某仅需向申请人白某清偿借款本金466万元及经调整计算标准和分段计算利息约500万元(截至到裁决下达之日)。


律师点评:本案中,申请人的委托诉讼代理律师拟定的仲裁请求数额明显过高,且存在债权转移未通知,前期债务本息计入后期债务本金等情况,在证据方面准备不足。本律师通过前述几点瑕疵,集中向仲裁庭陈述被申请人一方的答辩观点和法律依据。最终说服仲裁庭采纳全部本律师的答辩意见。


律师意见: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案件当事人往往不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瑕疵,建议在办理具体借贷业务或事项时提前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介入办理、设计流程,以便合法合规,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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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子龙
  • 执业律所:
    广东金桥百信(三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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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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